济南管理科学研究院科研课题申报系统


当前不在申报期内,系统暂未开启


济南管理科学研究院课题申报管理规程

一、总则

(一)制定目的

为规范本院各类课题的申报、评审、立项、管理全流程,保障科研工作严谨合规、高效有序开展,强化课题研究质量管控,提升科研成果学术价值与实践转化效能,结合本院科研机构属性、智库定位与业务发展实际,制定本规程。

(二)适用范围

本规程适用于本院承接及立项的全部课题,核心包括四大类:

1. 纵向委托课题:各级政府、上级主管部门、行业主管单位下达的政策性、专项性研究课题;

2. 院内自主立项课题:本院年度规划内的管理科学基础研究、区域发展、产业经济等方向自主立项课题,含青年科研专项课题;

3. 横向合作课题:企事业单位、行业协会、社会组织等委托的定制化研究与咨询类课题;

4. 联合申报课题:本院与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其他机构联合申报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。

(三)课题分级标准



二、课题申报全流程规范

第一阶段:申报筹备

1. 需求征集与选题规划

固定申报周期为每年2次(上半年3月、下半年9月启动),年度自主立项课题提前2个月启动筹备;纵向课题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时限同步启动。由学术创新委员会牵头,征集各级政府部门、合作单位、院内各研究中心的课题需求,紧扣国家战略、省市发展重点、强省会建设目标、本院核心研究方向,拟定课题选题指南,明确禁止选题范围与负面清单。

2. 申报文件编制

编制《课题申报通知》及配套附件,核心明确申报范围、选题方向、申报主体资格、材料规范、申报时限、评审标准、经费管理规则、成果考核要求、知识产权归属等核心内容;统一制定《课题申报书》《研究大纲模板》《经费预算表》等标准化文件;重大课题需单独明确核心考核指标与验收标准。

3. 审批与公开发布

选题指南与申报通知经院学术创新委员会审议、院领导班子办公会审批后,通过本院官网、官方公众号、行业合作平台、政企合作渠道公开发布;纵向课题按上级要求同步转发申报通知,做好院内申报动员与指导工作。

4. 简易流程适用

政府应急专项课题、紧急委托横向课题,可启动简易申报流程,由科研管理部直接对接需求、拟定申报方案,报院主要领导审批后,直接进入立项环节,后续补齐相关流程手续。

第二阶段:申报受理与材料提交

1. 申报资格前置告知

申报主体需满足核心条件:院内申报人需具备对应研究方向的科研能力与相关研究基础,课题负责人须全程主导研究工作,不得挂名;联合申报课题需提供合作单位盖章的合作协议,明确权责划分、成果归属、经费分配;横向课题需额外提供委托单位盖章的需求确认函。

2. 申报材料规范提交

申报人/申报团队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,提交全套规范材料,核心包括:《课题申报书》、详细研究大纲、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证明、申报人及团队资质证明、联合申报合作协议、经费预算明细表,横向课题补充委托需求函、涉密课题补充保密承诺函。

3. 材料登记与台账管理

学术创新委员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统一接收、编号、登记,建立《课题申报台账》,明确申报人、课题名称、申报类型、提交时间、材料完整性等信息,实行“一物一号、全程可追溯”管理,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受理,特殊情况需经院学术委员会审批。

第三阶段:形式审查与合规初筛

1. 形式审查核心要点

对申报材料进行全维度合规初筛,审查内容包括:申报材料是否完整、规范,符合申报通知要求;申报人/团队是否符合申报资格条件;选题是否在申报指南划定范围内,无禁止性内容;研究周期、经费预算是否符合本院管理规定;联合申报材料是否合规、权责清晰;是否存在重复申报、学术不端、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。

2. 初筛结果处理

审查合格的申报项目,直接进入专家评审环节;审查不合格的,由学术创新委员会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与补正时限,申报人需在限期内完成补正,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不予进入后续评审环节,并书面告知申报人原因。

3. 审查结果公示

形式审查结果在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,接受异议反馈。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,由学术创新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,异议属实的,调整审查结果;异议不成立的,维持原结果。

第四阶段:专家评审与立项论证

1. 评审专家组组建

按照课题等级与类型,组建专项评审专家组,实行回避制度(与申报人/课题有利益关联、亲属关系的专家须主动回避)。重大课题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,重点课题不少于5人,一般课题与青年专项不少于3人;专家组由院内学术委员会委员、国内高校/科研院所对口领域专家、政府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、行业资深实战专家组成,涉密课题采用院内封闭评审模式。

2. 分级评审方式

采用“匿名初评+会议评审”双环节评审模式:

1. 匿名初评:对申报材料进行隐名处理,专家组围绕选题价值、研究方案可行性进行量化打分,按分数排名淘汰不符合立项标准的申报项目,确定进入会议评审的名单;

2. 会议评审:申报团队进行现场答辩(10分钟成果汇报+5分钟专家质询),重大课题可延长答辩时长,专家组围绕核心评审维度进行现场打分与合议。

3. 量化评审标准(总分100分)



5. 立项论证与意见出具

专家组根据综合打分情况,形成书面评审意见,明确提出拟立项课题名单、课题等级、研究方案修改建议;重大课题需单独开展立项可行性论证,形成专项论证报告,明确课题实施的风险点与保障措施。

第五阶段:立项审批与结果公示

1. 层级审批流程

拟立项名单、专家组评审意见,经学术创新委员会审议通过后,报院领导班子办公会终审;纵向联合申报课题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同步履行报批手续,横向课题同步向委托单位报备评审结果。

2. 立项结果公示

终审通过的立项课题名单,在本院官方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内容包括:课题名称、课题负责人及团队、课题等级、研究周期、资助/委托经费额度、成果要求。

3. 异议处置与最终确认

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,由学术创新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核查,出具核查结论。异议属实且不符合立项要求的,取消该课题立项资格;异议不成立的,维持原立项结果。公示无异议后,由学术创新委员会向课题负责人/团队正式下达《课题立项通知书》。

第六阶段:过程管理与中期检查

1. 日常进度跟踪

负责人严格按照任务书约定的进度节点开展研究工作,每季度向学术创新委员会提交《课题研究进展报告》,学术创新委员会建立课题进度台账,全程跟踪研究进展情况,及时协调解决课题实施中的问题。

2. 中期检查评审

课题研究周期过半时,由学术创新委员会组织开展中期检查。课题团队须提交中期研究报告、阶段性成果、后续研究计划,专家组围绕研究进度、成果质量、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评审,出具《中期检查意见书》。

3. 动态调整与处置

中期检查合格的,按计划继续推进研究;进展滞后、成果未达预期的,下达整改通知书,限期1个月内完成整改;课题研究内容、核心团队、研究周期需重大调整的,须提交书面申请,经学术创新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执行;无法继续完成研究的,按规定办理课题终止/撤项手续,并纳入院内科研信用管理。

第七阶段:结项验收与成果归档

1. 结项申请提交

课题研究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,课题团队向学术创新委员会提交结项申请,同步交付全套结项材料,包括:最终研究成果、完整研究报告、成果转化应用证明、课题研究全过程资料、知识产权归属说明等。

2. 验收评审与结果认定

学术创新委员会组建验收专家组,严格按照《课题研究任务书》约定的考核指标,开展结项验收评审。重大课题采用现场答辩+成果鉴定模式,一般课题可采用函审模式。验收结果分为“合格”与“不合格”:验收合格的,出具《课题结项证书》;验收不合格的,下达整改通知,限期1个月内整改后申请二次验收,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,不予结项,按相关规定追责,并纳入科研信用黑名单。

3. 成果归档与转化推广

结项课题的全套资料由学术创新委员会统一归档、永久保存;优质研究成果纳入本院科研成果库,推动向政府决策参考文件、行业标准、公开出版物、落地咨询项目等方向转化,同步做好成果推广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。

三、附则

1. 本规程中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科研管理相关规定、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本院其他管理制度执行。

2. 课题申报、研究全过程中,出现学术不端、抄袭伪造、泄密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申报/立项资格,追回全部经费,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3. 本规程由济南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创新委员会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。



2025年4月6日

济南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创新委员会